完美强奸


  

由於我是直到六月才开始补习的,因此,除了上课外,还需要看录影带补课,所以我每天的行程就是有课随班上课,没课则就看录影带。相当规律、平凡。

一天,我又到补习班看带子了,看着看着,听到旁边喀啦一声,我向左望去,也是一个来看录影带补课的学生,这种人不在少数,并不奇怪,可是这回来的,却是一个辣妹,看来大概18岁左右,身高一百六十二公分上下,发长及肩,染红发,身上穿着黑色背心、褐色迷你窄裙,身披一件白色夏季外套。一副辣妹装扮,脸蛋却是清纯的鹅蛋脸。

进入室内后,她脱下了外套,身上只穿黑色背心加迷你窄裙,根本隐藏不住她的好身材,而看似有C- Cup的胸部,而由背心短裙的打扮,可以将他姣好的身材展露无疑。C- Cup的胸部,纤细的腰部和大小恰当的臀部,构做出一副合比例的身材,让我砰然心动,而坐下后,人往前倾,裙子后方也会有露出一截空间出来。如果穿高腰的内裤,就可以看得到了,而这个女孩子正是如此,我往右一看,首先印入眼帘的,是透过无袖背心的袖口处,看到她所穿的,是粉红色的胸罩,虽然因为角度关系,只能看到侧面。可是由侧面看也可以看出是半罩式的,而且随着呼吸而起伏的胸部,也带着胸罩的一起起伏。而往下看,一小截背部露出来了,紧接在下的则是高腰内裤,在这种坐姿下也展露出来了。也是粉红色的……令我看得血脉喷张,尤其是已经够短的短裙,在坐下之后,可以遮住部分更是少,让我无法忍受。我连忙把头转回萤幕,看着录影带,可是内容根本无法进入我脑海中,虽然眼中是萤幕上老师讲课情形,耳朵是老师讲课的声音藉由耳机传入,可是内心却已经是粉红色的了,幻想着想要干她,强暴她,由她背后展开攻击……常常藉故往后转,由转头其间偷看她一眼,拼凑出幻想的构成好在是即使心不在焉,视觉和听觉的刺激还是让我内心稍微稳定下来。不然真的可就想要攻击了,而已经挺起的分身,好在我今天穿的长裤比较松阔,看不出来。不然她可能也发觉到她旁边的这个男人在动歪脑筋吧^^~ 大概过了一小时吧,也许她看累了,所以伏在桌上睡觉。由於她脸转的方面是左边,所以我可以看得到她的睡容,睡觉时,是一个人最没防备,也最没杂念的时候。所以睡时的脸,多半看来都是可爱纯真的。尤其是她这样的一个美女,真的让我想起海棠春睡这种形容词用在此时的她身上,真是恰当极了呢!

一瞬间的古意让我收起了邪恶的念头,也清醒过来了,把注意力集中眼前的课程录影带,不再去动歪脑筋,可是看美女睡容的念头还是有的,因此还是不时转过头偷看她的睡容,睡容是很美,很清丽,可是当往下看时,却又唤醒了我的兽性。

往下看,那种睡姿,可以由侧领口看得到衣服内的情形,更何况是无领,这种状况之下,形状美好的乳房、粉红色的半罩式胸罩,虽然因为光线问题并没有办法可以看得清楚,但是这种若隐若现的状况更是具有诱惑力。短裙也因为这种睡姿,必须将椅子略为后挪,短裙的可遮掩部分更少了,没穿丝袜的一双美腿几乎尽入眼帘……尤其大学毕业后,因为回到家中,家里管得严格,我又不信任旅馆的安全度,所以并无性生活,外加此次考试压力甚大,已经有相当程度的欲求不满了,因此受到这样刺激唤,更是醒了我的兽性,也让我的视线停在姣好的身体而不是清丽的睡容。

心中萌生了想干她的念头,当然不可能问她愿不愿意跟我发生关系,也不可能去追求她,毕竟现在想要的是欲望的发泄而已。因此,除了乖乖地去厕所自己解决外,强奸,是唯一的手段了。

当然,话是这样没有错,可是我还是知道不能够下手,因为接下来会面对的法律责任可不是好玩的哩!依据现行中华民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来看,强制性交罪可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重罪。且处罚未遂,纵使是退一步好了,强制猥亵罪,依照现行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也是六个月以上,五年以下的罪,实在是划不来。

且万一手段上选择有所偏差,还会犯下第二百二十二条的加重强制性交罪或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的加重强制猥亵罪,判得会更重,我目前在念法律,这些法条是基本常识,所以一想到此,真的凉了一半,所以有脑袋的傢伙还是乖乖滚去厕所自己解决算了。我绝对是个有脑的人,可是,当一个男人精虫溢脑时,有脑和没脑是没两样的。

色欲战胜了理智,可是还是得要有完善的计划,以免真的被抓到,那些刑期可都是不得了的。尤其强制性自主罪已经是非告诉乃论之罪,就算可以要她放我一马,一旦进了司法程序,非告诉乃论之罪可不是当事人说要停就可以停的。因此详加计划是有必要的。

翻一翻袋子我看到袋子里有我用来装订因为太厚而需裁割的教科书的胶带,灵机一动,这胶布派得上用场了,再藉由上厕所机会观察了一下地形,想到一招可行的方法了。念及此,我不禁狞笑。只是,现在还不是时候,我还是得等待机会……好不容易捱到中午了,中午的人通常都很少,今天更是少。很快的,整个二楼只剩下我跟她。她仍然是继续在睡觉,要下手现在是最好的机会,可是同样的,也是最为糟糕的状况,只有两个人,下手固然容易,可是同样的,我也会变成唯一的嫌疑犯。要脱罪是不可能的,因此要如何可以在一逞兽欲后又可以不受法律制裁,实在是需要想清楚的事情。

於是我假意看完,退出录影带,收起袋子便离开了,让她看到我离开这件事实。接着以吃中饭为由离开补习班,让补习班的人看到我人不在补习班,完成了一个不在场证明。

出补习班后绕到补习班后方,补习班与另一排大楼相背对,中间有条防火巷,仅容一人出入,我走道补习班正下方,那边有个当初补习班为了救生问题而架设的安全梯可以通往二楼阳台,虽然平时没有放下,但我刚刚已经偷偷放下,且将本来应该是深锁的教室往阳台之门打开,只是轻轻带上,没有锁起来。

藉由安全梯爬上了二楼后,将已经准备好的两节胶带拿在手中,进入教室中,她还在睡觉。蹑足绕到她后方,轻轻拍她肩膀,她头才刚抬起,我立刻将右手的胶带贴住她眼睛部分,她本能性地想去撕胶带我则又将她嘴巴捂住,将胶带贴上,眼嘴被封住,无法喊叫,也看不到是谁下的手,我就强自抱起她,虽然她强烈挣扎,但力气还是不及我,我将她抱进厕所,反手将厕所门反锁。将她推至墙壁旁,开始对她动起手脚来。

先是对着她她胸部肆意抚摸着,由於她穿着背心,因此要直接隔着胸罩抚摸相当容易,她被我压制住,只能以双手撑住墙壁,以免失去重心跌倒。她虽然想喊叫,却因嘴巴被胶带封住无法叫喊,只能发出呜呜的声音和由鼻子沈重的呼吸来宣泄。摸一会之后,将她背心上拉,在手腕上打个结绑住她,缚住她双手,使她更无反抗力。

再将她转过身来,看到她穿着的是粉红色的半罩式胸罩,那少说有32C的胸部又是那么迷人,我强行撕去她的胸罩,露出一双碗状的乳房,一对浅褐色乳蒂已经在我刚刚的刺激下而挺立了,我一面子以手玩弄她的乳房,一面以嘴巴轮流在她的乳蒂上挑逗着。

她嘴巴被我以胶布封住,双手也被我缚住,根本无法叫喊和抵抗,只能藉由鼻孔的急促呼吸来表达她所受到的强烈刺激。我又舔上了她的颈子、耳际,又舔又吹气着,而非完全地强来,她受到的刺激更甚了,连站都站不稳了。我则摸上她的大腿,伸入短裙内,按着腿根,透过那薄薄的尼龙布料,已经可以感受到些微的湿润了。

我脱下她的短裙,蹲下身子隔着内裤吻着她的敏感地带,受到刺激更甚,她背靠着墙壁,双手无着力之处,只能挂在我肩上,以致不至於无法站立。

脱下她的内裤,可以看到那片黑森林已经潮湿了,我的肉棒也因刚方才一连串的举止而怒挺着。由於这是强奸,无法向一般做爱那样慢慢来,所以虽然可惜,可是速战速决还是有其必要性的,於时也不浪费时间,扶正肉棒,顶住她的穴口,她似乎也知道这种状况了,更是猛烈地摇头,我则不管那么多,身子往前用力一挺,因方才的攻击已经让她相当地湿了,不管是否心甘情愿,身体的反应还是无法控制的,所以进入她体内的过程相当地顺利。

一进去,已经感到一道温暖且潮湿的紧窄感。一来已经湿成那样,加上是强暴,所以不能慢慢来,一开始即使採取猛烈的打桩机式冲撞,她那被胶布封住的口中发出呜呜的声音以及鼻孔发出猛烈的呼气声。

抽动了数十下,抽出了肉棒,肉棒已经在刚刚的进出中被她的爱液沾湿了,再次将她转身,使她背对我,靠着墙壁,我自背后刺入,背后位的体位可以插得更深,更可以顶到顶点,给男女双方更加愉悦的感觉。

我一边摆动腰部,进出她的小穴,一边以双手玩弄她的双乳,快感更是倍增,而她的反应也更加地强烈了,小穴缩得更紧了。可是同样的,因为快感太甚,很容易无法忍住。不到五分钟,我已经感到无法忍受了,双手猛然离开她双乳,握住她的腰部,更加猛烈地攻击,将精液一滴不剩地射出她体内。她似是也达到高潮了,被紧缚的双手已无法支撑住,重心一失,头也撞到了墙壁。

我尽情发泄过后,看到她额头撞上了墙壁,不禁大惊失色,要是闹出人命,那可更是糟糕了;刚刚在强暴时遗忘掉的刑法法条又再次浮现在脑海中。依照现行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妨害性自主致加重结果。致死是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伤者,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因而致被害人羞忿自杀或意图自杀而致重伤者,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反正不管怎样说,要是让她出问题,十年有期徒刑是跑不掉的,那可是更可怕的重罪哩!我连忙穿上裤子后,先以手探了一下她的鼻息和心跳,确定还有气息和心跳后,才放下一颗心来。

趁她昏迷时,我连忙撕下她眼上和嘴上的交代,毕竟那胶带到时候可以超级重要的证物,因为胶带上一定会有我的指纹。虽然託那不知所谓、乡愿的人权组织的福,目前台湾并没有建立起全民指纹资料库,可是要是被採集到了还是相当麻烦的事情。所以胶带是一定得带走的,我在想想可能会留下我指纹的,就是她的衣物了,於是我连她的衣物都一并带走了。并拿起她的衣服当手套,以免留下指纹。

小心翼翼地出了厕所,将门带上,并没有锁,因为到时候有人发现后可以立刻送医或怎样的。再打开阳台的门,将门反扣住,再顺着安全梯离开了现场。

在防火巷内,将衣服折叠好放进袋子里面。回到街上后,到了便利超商,买了一份报纸,将广告栏的那几张报纸拿起来包好她的衣服后,直接丢到便利超商门口的垃圾桶内,胶带也一并丢入。到时候垃圾一倒掉,进入焚化炉后,所有的证据也都会消失无踪的。

完成了有生以来第一次的强暴后,若无其事地买了饮料后回到补习班要自修(我上午看带子补课,下午有课上课,没课自修),果然看到一辆警车和救护车在补习班门口结果补习班柜台小姐以自修教室冷气坏了为由,要我先去图书馆自修。冷气坏了?骗鬼去吧!当我眼睛瞎了,没看见警车和救护车?

翌日,像是一切正常似的,与往常没啥不同,继续到补习班看带子和自修,唯一不同的,就是阳台往自修教室的门被锁起来了。钥匙由柜台保管,不过这种锁实在是不怎样牢靠。而且各楼阳台也加装了监视器。看来是要亡羊补牢吧!可是……羊都跑了,补牢又有何实益呢?对吧!

【完】
  
统计代码